2024年象州分公司关于城东支局办公场所房屋租赁采购项目采购******有限公司象州分公司,项目资金已落实,现已具备采购条件,拟采取单一来源(公示)方式采购,现进行公示。
一、采购内容
因工作需要,我公司拟租用象州县象州镇花山大道2号8栋108号商业铺面作为城东支局办公场所。该商业铺面面积146.09平方米:其中40平方米用于营业厅销售区域,106.09平方米用于城东支局办公室、员工休息室、员工食堂等。月租金3750元,年租金45000元(不含税),拟租用两年,总租金102365.78元(包含税费),租金一年一付。
二、单一来源采购原因
根据采购《中电信桂〔2020〕165号(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广西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合规工作指引的通知)》,符合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13“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”。
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
苏焕刚
四、公示媒介和期限
本次公示在《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》******/ctsc-portal/ctscPortal上发布,其他媒体转载无效。
公示期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,共3天。
五、联系方式
单位名******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
电话: ******
邮箱: ******
地址: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中116号
邮编: 546100
公示期间,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、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,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,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。
采购******有限公司象州分公司
日 期:2024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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