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开区域已建成开通凤城五路与未央路十字西南角AUU单站1处。利用西安******有限公司原为公安监控提供电源开通微站业务并洽谈用电;电费合同。依据挂表测算双站月用电量为135度/月
单微站电费135*1.5=202.5元/月
202.5*12*3=7290元
现需3年合同,(时间2019.12.1—2022.11.30)费用约需0.8万元
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(************集团阳光采购网(http://219.142.42.17:8010/ESCM/account/login.do)上发布,其他媒体转载无效。
公示期自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8日,共三天。
【说明: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,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、节假日】
五、联系方式
单位名******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
电话:******9990
邮箱:******
地址:西安市未央路142号
邮编:710021
公示期间,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,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,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,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。
采购******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
日期:2021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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